作为中心的存在主义叙事与作为律令的主体责任
免责声明:这是关于我个人对结局的一些解读和批评吧,由于我个人的文艺鉴赏水平有限,而社科水平也有限,所以我只能写出很一般的文本。因此,如果对我的观点有不认同的地方,那很正常,也欢迎讨论。
从整体上看,对《漂流少年》的解读几乎只能导向存在主义的叙事,我并不否认其它叙事的合法性,仅仅是说,我个人认为其它叙事不合适。
《漂流少年》在前期有讨论过其它东西,像是社会契约论、贫富差距、程序正义之类的议题,但是对于这些议题的讨论都没有继续下去,或者在结局被存在主义整合了。
因为《漂流少年》自始至终都在刻画长良、希、璃穗等人的成长,特别长良从消极地逃避责任到积极地面对未来这一线路,本身就非常符合萨特对自由、积极的主体的推崇。而在结局,长良不得不脱离孤岛,投身枯燥无味的工作,希忘记了长良的同时已经有了归属,璃穗询问长良是否后悔,长良给予了否定了回复,并认为这就是他的未来(大致是这样),这一段也非常符合加缪“在荒诞的现实中认清荒诞的同时义无反顾地热爱生活”之类的主张。因为我对存在主义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姑且列举这两点。
可以说,《漂流少年》的整体叙事几乎是服务于存在主义的。相应的,漂流少年继承了存在主义(特别是萨特、加缪、波伏娃谱系)在叙事上的排他性。在《漂流少年》中,存在大量的“反例”或批判对象,最显著的就是早期长良,他在叙事中是以“需要成长”的姿态出现的,我们可以用存在主义去理解这样的角色定位,长良在过去以消极面对生活,并拒绝承担责任,这符合萨特对“自欺”的描述。在萨特那里,“人是被判自由的”,这是描述性的预设,萨特在这里推崇一个自由的主体,而自由在萨特眼中意味着承担责任,这与早期长良的观念发生直接对立。
当《漂流少年》在叙事上推崇存在主义时,早期长良就作为反面教材被修正了。这就是叙事中发生的排他性。换句话说,作为犬儒的主体在《漂流少年》的叙事中是不合法的。
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其它案例。比方说山彦,他退缩并将责任转嫁给小玉,他因此没有患上瘟疫,却成为遗忘过去的空壳(流浪了5000年),这与早期长良高度一致。又比方说明星,他试图在学生群体中建立秩序,但失效了(因为规则改变),又试图整合学生间的分歧(但没有用),还试图建立方舟(但被打翻了)。再比如拉吉塔尼,他从开头就试图用数学去分析世界,无果后试图通过游历世界牢破解世界真理,但历时2000年依然没能成功,最终龙场悟道。
无论这些角色有着怎么样的经历和信念,在长良与璃穗回到原来的世界后,都可以被认为是“被否定了”。换句话说,角色即是叙事的载体,山彦承载的犬儒主义的叙事、明星承载的弥赛亚情结的叙事、拉吉塔尼承载的科学主义(或理性主义)的叙事,在结局都被否定了,而长良承载的存在主义叙事在最终“胜利”了。
《漂流少年》在推崇存在主义时,不可避免地继承了存在主义作为元叙事的框架,存在主义的自由或许并不自由,自由的主体不能属于犬儒主义的叙事、不能属于弥赛亚情结的叙事、不能属于科学主义/理性主义的叙事,其只能属于存在主义的叙事。在这里,《漂流少年》下的主体是不自由的。
这样的后果并不难理解,在尼采否认作为客观真理的上帝后,人被判自由是一个描述性的事实,这相当于说“意义并不锚定于某一真理”,我们可以接受这个立场。但萨特、加缪等人不仅仅接受了这样的描述性的事实,他们试图设立规范。因而,我们看到了萨特要求主体在自由中承担责任、加缪要求主体在荒诞中真诚生活,但单就形式主义的逻辑论证上,从描述性的事实能够推导出规范性的律令吗?更具体地说,单一真理被解构后,人必然是“自由”或“积极”的吗?前者代表着“自由主体”的预设,后者代表的“责任主体”的规范,而二者均难以在唯一真理的消解这一事实的基础上不言自明地推导出来,它们是需要被质疑的。
从萨特、加缪、波伏娃等人所处的时代背景中,依然能够找到一些实质上的参考,三人在二战中都积极地参与了法国国内的抵抗运动,如果说不存在一个规范性的律令去要求人们,那么任何事情似乎都是可行的,比如与德意志国合作以助纣为虐。我描述这段历史仅作为参考,因为本人没有深入研究过存在主义或现象学,所以并不敢保证萨特、加缪、波伏娃三人的主张与二战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仅作为方便理解的例子。

来自:Bangumi